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方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政府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0〕3号)要求,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内蒙古、巴彦浩特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兴安盟水文勘测局、锡盟水文勘测局、内蒙古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复审,资格复审定于2010年6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